各学院:
根据《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及《普通高等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指南》要求,现对我校2023级新生进行结核病筛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筛查对象
2023级学生(包括专升本学生)
二、筛查时间及地点
校区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校本部 |
11月6日-11月8日 |
本部校医院二楼 |
具体见附件1《结核病筛查时间安排表》 |
培黎校区 |
11月10日 |
培黎校医院 |
城关校区 |
11月13日 |
待定 |
三、筛查方法
结合菌素(PPD)皮试
四、筛查要求
1、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填报《兰州城市学院2023年结核病筛查名单》(附件2),校本部各学院11月4日下午前交至校医院二楼药房,培黎校区各学院11月8日前交至培黎校医院,幼儿师范学院筛查当日交给工作人员。
2、将《结核菌素(PPD)试验告知书》(附件3)转发至班级群让学生提前了解筛查注意事项,并在《兰州城市学院2023年结核病筛查名单》上本人签名。禁忌接种者请提前告知校医院工作人员。
3、严格按规定时间到校医院楼前按学号顺序排队进行筛查,以免影响其他班级。如有特殊情况,请及与校医院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崔瑶
电话:136*****607
校医院
2023.11.2
附件1《结核病筛查时间安排表》
附件2《兰州城市学院2023年结核病筛查名单》
附件3《结核菌素(PPD)试验告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