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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大学生在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2023/10/20 15:19:15     (点击: )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安医保发 [2023] 38)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大学生在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380//

二、缴费对象:在校全体学生(不包括留学生)

三、医保待遇享受期: 202411日至20241231

四、缴费方式

请各学院负责学生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老师统计在我校参保的学生信息,填报《XX学院学生医保参保缴费信息表》(附件1)、《XX学院学生医保参保缴费汇总表》(附件2),并收齐参保学生医保费,于20231110日前带纸质版和电子版先到校医院审核,审核无误后,到财务处缴费中心缴纳保费(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均可)。

五、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通知到每一位学生,确保做到不漏保不重保。

2、甘肃籍学生在原参保地有参保信息,又有意愿在学校参保的,必须先自行联系原参保地医保部门或在甘肃省医疗保障局(甘肃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上,办理暂停参保登记后再在学校办理参保缴费。

3、请学生务必在缴费前与家长协商,生源地居民医保和学校居民医保只能交一份,避免重复参保。

4、在学校参保的学生在校医院门诊就医时,药费优惠50%,就诊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 138****5955


  校医院 财务处

2023 10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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